欢迎来到链站网! 链站网域名升级更换通知
当前位置:链站网 » 网站目录 » 政府组织 » 国家部委 订阅RssFeed

“国家部委”网站目录

“国家部委”网站目录

  • 审计署

    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开设“机构概况、新闻频道、公告报告、信息公开、审计之窗、公共服务、公众互动”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详情请进入访问。

    审计署 - 2024-06-29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123
  •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自然资源部 - 2024-06-29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123
  • 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成立于2018年3月,前身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健委 - 2024-01-03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425
  • 司法部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司法部 - 2024-01-02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541
  • 国家民委

    国家民委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国家民委 - 2024-01-02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395
  • 民政部

    民政部

    提供留言、在线访谈、网上信访、举报、征求意见等平台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为了解民意吸取民智、为民解忧、接受人民监督

    民政部 - 2024-01-02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443
  • 文化和旅游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文化和旅游部 - 2023-11-14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321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建于1999年7月。在总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关心下,近几年网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丰富网站内容,增强网站功能,改进服务方式,网站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在国信办近几年组织的政府门户网站评比中都取得了较好的名次。

    国家税务总局 - 2023-11-01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364
  • 国新办

    国新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新闻办)组建于1991年1月。   国务院新闻办主要职责是推动中国媒体向世界说明中国,包括介绍中国的内外方针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科技、教育、文化等发展情况。通过指导协调媒体对外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提供书籍资料及影视制品等方式对外介绍中国。协助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推动海外媒体客观、准确地报道中国。广泛开展与各国政府和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国务院新闻办在推动中国媒体向世界报道中国的同时,还积极推动中国媒体对各国情况和国际问题的报道,促进中国公众及时了解世界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进步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的工作目的是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沟通了解与合作互信,通过组织新闻报道,为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和推进人类进步事业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国新办 - 2023-09-22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47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亦简称住建部,是国务院主管建设行政管理的组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3-09-11 - 收藏
    谷歌:
    百度:
    搜狗:
    人气:315
共 24 条123»